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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管理局稱一間民間電台廣播干擾民航通訊

香港電訊管理局稱一間民間電台廣播干擾民航通訊

香港電訊管理局9月3日向民間電台送達通知,鑑於其無線電發射器被發現對民航處通訊頻道造成干擾,須即時停止使用。

     民航處8月27日向電訊局投訴,指用於民航服務的地空通訊頻道,受到廣播信號干擾。

     電訊局經過深入調查和蒐集證據後,包括民航處昨天提供的一段錄音,發現干擾源自民間電台。

     由於干擾可能對飛行安全構成潛在風險,電訊局長今天向民間電台送達通知,指示民間電台即時停止使用無線電發射器;若民間電台不遵守有關通知,電訊局將按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根據《電訊條例》第32J條,任何人如在明知而沒有合法辯解的情況下,導致對任何其他合法電訊服務或器具造成有害干擾,可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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