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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男子逃稅上訴失敗收監

香港一名男子逃稅上訴失敗收監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8月29日裁定,52歲逃稅男子劉少龍上訴失敗,須即時入獄兩個月。

     承認意圖逃稅罪行的52歲男子,8月29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撤回他就判刑提出的上訴,即時入獄兩個月。

     劉少龍6月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8項蓄意意圖逃稅罪行,在1996 - 97至2003 - 04課稅年度,虛假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及「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達456,500元,涉及逃繳稅款共79,800元。

     被告在1996 - 97至2001 - 02課稅年度,訛稱其父、母或雙親在上述課稅年度與他同住,以及供養他們。

     他也就2002 - 03及2003 - 04課稅年度提交兩張申請供養父母免稅額的表格,其中訛稱其母親或雙親在上述兩個課稅年度與他同住,以及受他供養。

     稅務局經調查發現,其父母分別於1987年11月及1985年4月去世。

     根據《稅務條例》規定,申索任何免稅額或扣除時,若作出不正確的陳述,即屬違法。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和罰款50,000元,另加相等於少徵收稅款額3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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