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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權移交

香港主權移交,中方常簡稱為香港回歸,指香港主權於1997年7月1日由英國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一百多年的殖民地歷史一事。

英國對香港的管治源於第一次鴉片戰爭,當時清朝戰敗後於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1860年,清朝再於第二次鴉片戰爭被英法聯軍打敗,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部分割讓交由英國管治。1898年,清朝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租借新界99年,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這三個條約均為不平等條約。該三條約決定了今日香港的範圍。1982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政府開始舉行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最後在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一切英國管治的土地行使主權。

  雖然《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均將香港島和界限街以南的九龍永久割讓予英國,但這並沒有使得這兩片土地永久成為英國屬地,而是連同新界一併交回中國。香港島和九龍缺乏平地,食水、食物等物資都是由新界或中國大陸供應,不能自給自足;而香港也並沒有因三條條約的分別而妨礙她的整體發展。因此,英國將整個香港交還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而英國政府在確定香港主權將移交中國後,也只有極力爭取維持在香港的利益。

  大部份香港市民在中英兩國開始詳細談判之前,鮮有考慮香港主權的前途問題。其實自20世紀70年代初起,政府在籌劃地下鐵路、新機場等大型基建項目時,因為投資回報期需要接近30年而跨越1997年,當時在向國際籌集資金時已受香港政治前途不明的影響。

背景

1941年12月,香港捲入太平洋戰爭,最後被日軍佔領。1945年8月,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這為香港帶來了主權歸屬的問題。當時輿論普遍認為,香港是殖民主義與帝國主義的象徵,加上中華民國在戰爭過程中已躋身大國之列,亦希望消除所有不平等條約和治外法權,所以應把香港主權交回蔣介石為首的國民政府。早於日本投降前數年,美國羅斯福總統亦曾認為英國政府應該放棄香港,並歸還給中國發展為國際自由港。國民政府亦希望能收回香港主權,但因國共內戰日漸激烈而無暇南顧。另一方面,英國則強烈希望戰後保持所有遠東殖民地,包括作為英國遠東海軍基地及商業中心的香港。在英國的強硬態度及戰勝國之間的利益關係下,香港的歸屬問題並沒有在戰後的國際會議上提出過。因此,戰後香港主權由英國繼續接管。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與英方就香港主權問題達成共識:北京暫時不會收回香港主權,也不干預制止台北的軍民在香港的活動,用以換取英國承認新政府政權。1950年,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蘇聯以後第一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歐美國家。同時,英國政府在軍事上也做出部署,包括使用核打擊阻止中國武力收復香港的可能。[1]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2年3月曾就香港問題致函聯合國反殖民小組主席。中國常駐代表黃華表示,香港及澳門分別屬於被英國及葡萄牙佔領的中國領土,解決香港及澳門問題是中國主權內的事務,而不屬於一般的殖民地問題。他同時表示,中國在適當時候將使用和平手段解決香港及澳門問題,在此之前香港及澳門應保持現狀。1972年11月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決議案,認可了中國對香港的立場和要求[2]。

1979年3月,港督麥理浩首度訪問中國,並首次向當時的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提出香港前途問題。由於新界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約將在少於20年屆滿,中國官方對香港前途問題的立場,對香港的土地契約等安排十分關鍵。鄧小平提出中國必定會在適當時候收回香港。

1980年代初,英國向中國提出分拆香港的「主權」及「治權」:主權歸中國、英國人保留治權。不少香港傳統上流社會的政治及商界精英,開始時亦支持有關建議。傳統英國資金的商業力量,如匯豐銀行、怡和洋行,亦曾參與遊說工作。當時的商界年青領袖李鵬飛曾率領當時香港的工商界精英組成「年青才俊團」前往北京提出有關建議,但遭鄧小平否定。中國堅持英國對香港沒有主權,也沒有治權;而且中國不單要收回新界,更認為香港島和九龍的割讓是不平等條約的產物,因此必須整體收回香港;但由於香港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不同於當時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體制,立即融合對雙方均無好處,因此鄧小平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想,在收回主權的同時,容許香港擁有獨立的經濟及政治制度,並由香港人自行管理,即所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同樣政策亦適用於澳門。他同時希望能借此辦法解決台灣問題。

中英談判

中英談判談判障礙重重
港督麥理浩的官方訪問提醒了中英雙方要為香港前途作進一步的討論及外交接觸,也為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1982年的首次中國訪問鋪路。1982年9月,撒切爾夫人訪華,9月24日在北京與鄧小平展開對香港前途問題的討論。她堅持按照《南京條約》及《北京條約》,英國享有香港島及九龍半島的主權,但鄧小平明確表明主權問題沒有妥協的空間,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會談結束後,撒切爾夫人在步出人民大會堂時在門外的梯級上摔了一跤,這件事被傳媒廣泛報導,成為一時熱話。隨後,撒切爾夫人訪問香港,成為首位在任內訪港的英國首相。在記者會上,撒切爾夫人重申三條條約的合法性,並指出所有國家都需要尊重國際條約,否則任何談判皆無法進行。

其後,英方提出「以主權換治權」,名義上承認中國擁有香港的主權,以換取英國管治香港的權利,但中方拒絕接受。

1983年7月12日,中英兩國正式展開香港前途談判,中方團長為中國副外長姚廣,英方團長則是英國駐華大使柯利達爵士,港督尤德爵士亦以英方成員身份參加談判。在兩日會談後,新聞公報以「有益,有建設性」形容,但談判實際上並不順利。7月底,談判繼續,但新聞公報連「有益,有建設性」的字眼也欠奉。雙方仍未就重要的主權問題達成共識。英方未放棄「以主權換治權」的構想,中方則堅持主權治權不可分開。

中英雙方就香港前途談判未能達成共識,觸髮香港市民對前途的憂慮,曾經使物價一度飛漲,亦導致了股災的出現。1983年9月,港元曾跌至9.6港元兌1美元的歷史低點,市面出現搶購糧食等情況。港英政府在1983年10月15日起實施聯繫匯率制度,以7.80港元兌1美元的匯率與美元掛鉤,來維繫港元穩定。

但在談判陷於僵局下,人心仍未穩定,香港人無法參與談判,感到無助。1984年1月,香港政府增加的士牌費,在九龍區引起騷亂。1984年3月14日,香港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議員羅保,在立法局會議上提出動議,所有任何有關香港前途之建議,在未達成最後協定前,必須在立法局辯論。在香港前途未明朗下,1984年3月28日,英資的怡和洋行宣佈把總公司遷冊至百慕大,並把股票在倫敦、新加坡及澳洲三地掛牌,令各界對香港的前途更加憂慮。

取得共識
1984年1月25日至26日舉行的第八輪談判,中英雙方各自更換團長,中方由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周南擔任,英方則由伊文思爵士擔任團長,並兼任駐華大使職務。

1984年4月,英國外相傑弗裡?豪訪華,並就香港主權問題作出讓步,令會談取得重大突破。4月20日,傑弗裡?豪在香港發表聲明,宣佈1997年後英國不再擁有香港的主權和治權。7月底,傑弗裡?豪再度訪華;8月1日,傑弗裡?豪在香港舉行記者會,透露協議的十項主要條款。其後的會談進一步就香港在1997年後的土地、民航、國籍等問題進行討論,並達成多項共識。直到9月26日,《中英聯合聲明》的草案終於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由周南及伊文思代表簽署,香港前途談判結束。至草案簽署為止,雙方共進行了22次的談判。

經歷多輪的香港前途談判,中英兩國最終就香港前途問題達成協議,並於1984年12月19日,由中國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英聯合聲明》。觀禮嘉賓包括鄧小平、李先念等。

《聲明》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第三段第12條表明,中國將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確保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香港本身的資本主義制度及民主制度維持50年不變,香港特區政府維持高度自治。中國將草擬《香港基本法》確立這些要點。

1985年5月27日,中英兩國政府在北京交換批准書,中英聯合聲明正式生效。6月12日,兩國政府同時將《中英聯合聲明》向聯合國備案。其後,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及土地委員會先後成立。

聲明簽署後
1985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決定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包括香港和中國大陸人士。1985年亦在香港成立基本法咨詢委員會,負責在香港徵詢公眾對《基本法》草案的意見。1988年4月,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公佈首份草案。1989年2月公佈第二份草案,咨詢工作則在1989年10月結束。1990年4月4日,全國人大通過議案,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主權移交
英方告別儀式
1997年6月30日下午4時30分 (香港時間,下同),港督彭定康正式告別港督府,舉行了降旗儀式,彭定康接過曾懸掛在港督府的英國國旗。

英方告別儀式在6月30日晚上6時15分在添馬艦露天場地舉行,主禮嘉賓包括王儲查理斯王子、英國首相布萊爾、外相羅賓·庫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及卸任在即的港督彭定康。

告別儀式包括傳統的英軍閱兵儀式,港督彭定康發表臨別緻詞,之後由王儲查理斯代表英女王致告別詞。其他節目包括名為《香港精神》的團體舞蹈、男高音莫華倫歌唱等表演,有超過2000名表演者參與。儀式舉行時一直下著滂沱大雨,令嘉賓及表演者甚為狼狽,亦添上傷感。晚上7時45分,英國旗及英治香港旗,在風笛伴奏的樂曲《Last Post》中降下。

英國政府隨後舉行告別晚宴,邀請4000名貴賓參加。由英國外相羅賓·庫克及中國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向嘉賓為香港的未來祝酒。

6月30日晚上,工人在中環政府合署將以龍和獅為標記的香港徽章、以及代表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皇冠徽號和「ER」字樣拆下。中區政府合署在主權移交後改稱政府總部。

主權交接儀式
香港主權交接儀式在1997年6月30日深夜,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大禮堂正式舉行,標誌著中國正式恢復對香港的管治。大禮堂內放置中英兩國國旗及四支旗桿。中國方面由國家主席江澤民、總理李鵬、副總理錢其琛、首任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及國家軍委副主席張萬年代表。英國方面則由王儲查理斯、首相布萊爾、外相羅賓·庫克、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及英軍參謀總長格思理代表。7月1日零時即將來臨之際,英國旗幟及英治香港旗在右面旗桿上徐徐降下,同時奏起英國國歌《天祐女王》,象徵香港殖民地時代正式結束。零時過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及香港特區區旗在左面旗桿升起,並奏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儀式上,王儲查理斯及江澤民先後致詞。

主權交接儀式完成後,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內隨即進行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宣誓儀式,行政長官董建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等先後宣誓就任。行政會議及臨時立法會立即舉行會議通過一些重要法案。

英方主要官員並無出席特區政府官員宣誓儀式。彭定康與家人陪同王儲查理斯,在添馬艦與香港市民揮手告別,並登上英國皇家遊艇不列顛尼亞號,在英國軍艦漆鹹號護送下離開香港。首相布萊爾及其他英國官員則乘飛機返回英國。

其他慶祝活動
香港特區政府及民間團體在主權移交後舉行多項慶祝活動,其中最主要的是7月1日晚上在維多利亞港舉行的煙花匯演,吸引不少市民在維港兩岸欣賞。官方亦舉辦了如文藝晚會等活動,以慶祝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不少活動以出沒於香港水域的中華白海豚及香港市花洋紫荊為標誌。

解放軍進駐香港:1997年6月30日晚上,中國人民解放軍沿海、陸、空三路正式進駐香港,軍車經過市區道路抵達各軍營,軍艦則經過維多利亞港等香港水域到達昂船洲海軍基地。解放軍以中環添馬艦作為駐港總部,並接收了原駐港英軍的各項軍事設施。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3條的規定,香港的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香港主權移交後,中國外交部在香港成立特派員公署,處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辦事處位於中環堅尼地道。

影響
主權移交是香港歷史上重要的一頁,對香港影響深遠。主權移交前部份香港人對中國大陸政權的恐懼帶來了移民潮,曾一度造成人才及資金外流;另一方面,主權移交加速了中、港兩地在經濟及社會上的融合。香港主權移交也標誌著英國自維多利亞時代以來最光輝,號稱「日不落帝國」的殖民時代終結。

主權移交也為香港本身帶來不少變化。1997年7月1日後,所有政府機構改為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英女皇伊麗莎白二世的肖像從硬幣、郵票和政府辦公室消失,但主權移交前的所有紙幣及硬幣至今仍然流通,大量市民曾經收集「女皇頭」硬幣而引起硬幣荒;郵票上則改印「中國香港」。所有政府機構及組織皆除去「皇家」的稱號,例如皇家香港警察及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只有皇家香港遊艇會保留原名。原香港總督的官邸港督府改名為禮賓府,但首任行政長官未有遷入。在法律文件中,本來用上「皇家」(Crown)的地方,改稱「國家」(State);被委位為御用大律師的大律師,則改稱資深大律師,法院名稱也作了一些改動,而以中文為官方語言的地位亦被加強。除此以外,幾乎全部以英國王室成員、政府官員或地方命名的香港地方、街道及建築物,例如:皇后大道﹑維多利亞港﹑彌敦道等,仍然保留舊有名稱,維多利亞公園亦依舊保留了維多利亞女王雕像。

一些與英國有關的假期,例如「英女王壽辰假期」被取消,新加上的假期有國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或稱回歸紀念日)等。

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積極推動母語教學,大部份學校改以中文作為教學語言,以廣東話授課,但英語仍然是中小學校的必修科,而大部份學校亦教授普通話。可是由於擔心以母語教學會使得香港培養國際化人才的水平有所下降,這種做法遭到很多家長的反對。

香港在主權移交後一些地方也因《香港基本法》維持不變。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享有多方面的獨立地位,包括獨立的司法系統,繼續使用普通法。在貿易上維持關稅獨立,跟世界各地有自由自主的貿易關係,並繼續以獨立身份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

香港與中國大陸的邊界亦繼續維持,只是海界有小改動,並維持獨立的出入境政策,中國大陸居民必須申請才可到訪香港。主權移交後,香港另設特區護照,可於多國包括歐盟及日本等享有免簽證待遇,出入境程序較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居民也較簡單快捷。香港的道路沿用英國的左上右落即右軑車,有別於中國大陸的右上左落的左軑車,大陸與香港的車輛均需分別申請牌照才可使用對方道路。

在體育方面,香港仍可獨立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國際體育賽事,包括奧運會等,由港協暨奧委會負責,亦擁有獨立於中國大陸的香港足球代表隊。由於主權移交後香港亦脫離英聯邦(大英國協)的行列,在1997年之後便不能再參加英聯邦運動會,而改為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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